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来源:稿源:湖南省经信委 阅读:2025次
《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8日
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价费税方面
1、解决企业缴纳政府性基金负担重、部分收费项目交叉重复的问题。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和国家部署要求,取缔不合规的基金项目,严格落实有关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政策,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基金进行归并,严格落实基金清单管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配合,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解决部分税收征收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平公正。(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解决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高的问题。对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各行业协会学会主管部门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解决各类保证金多的问题。对各类担保金、履约金、保证金进行清理规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融资方面
5、解决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以及规范商业银行收费的文件精神,严肃查处银行乱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责任单位:湖南银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6、解决贷款依赖度高、其他融资渠道支持有限的问题。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加快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牵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湖南证监局配合,全年工作)
7、解决银行审贷程序复杂、审批期限长的问题。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对达到标准的企业进行滚动融资,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责任单位:湖南银监局牵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8、解决产能过剩行业陷入融资困境的问题。协调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对传统产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湖南银监局牵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用工方面
9、解决招工难的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通过改善劳动条件、完善信息服务、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创业就业等,多措并举帮助企业克服用工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全年工作)
10、解决社会保险负担较重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率的有关政策,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湖南实际,尽量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年工作,按照国家时限要求降低社保费率)
11、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人员少的问题。构筑多方位、多领域、多渠道、多方式的人才引进平台,有效增强我省人才吸纳能力。推动高等教育转型升级,培养储备一批与现代科技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鼓励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开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全年工作)
12、解决部分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1号)等文件精神,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一次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2015年9月底前完成)
四、用地方面
13、解决部分地区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建设用地需要的问题。加强用地计划争取和统筹力度,清理闲置用地,着力盘活存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拓展用地空间,保障重大项目、优质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全年工作)
14、解决用地审批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的问题。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用地审批服务,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严格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5、解决征地拆迁时间长,不能如期交地的问题。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对电力、通信、军用光缆等征拆事项,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打破由行业垄断部门定价议价权力。认真履行征地拆迁中的政府责任和交地期限约定,及时化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避免增加企业征拆费用及因不能按时交地带来的损失。(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配合,全年工作)
五、用电方面
16、解决电价偏高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完善水电标杆价格电价定价机制。积极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切实解决电力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竞争不充分的问题,降低电力项目建设成本。(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配合,全年工作)
17、解决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市场化改革滞后,企业自主选择权小的问题。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电力与天然气等能源市场化改革,放开直供电配额,协调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使企业在价格、服务等方面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全年工作)
六、物流方面
18、解决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尽量降低物流领域收费,提高物流信息化程度,减少车辆空驶率,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9、解决物流配送不畅的问题。加大标准化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引导物流企业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物流项目落地。减少物流配送车辆进城区域时段的限制,推进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化。(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配合,全年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减少物流配送车辆进城区时段的限制)
20、解决运输结构单一的问题。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铁水联运,提高水运承载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改委配合,全年工作)
七、监督检查
开展责任分工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省优化办、省政府督查室,2015年12月底前完成)